2022年10月7日,加拿大通報了1項無線電通信相關技術性貿易措施,通報號為G/TBT/N/CAN/682。該措施規定了在3KHz至10MHz范圍內運行設備的技術要求和評估程序,以證明其符合RSS-102規定的射頻(RF)暴露限值。該措施適用于在此范圍內產生RF發射的所有無線電設備,也適用于一些引起干擾的設備,特別是工業、科學和醫療(ISM)設備。該措施已于2022年10月4日生效。
2022年9月23日,國務院發布《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深化電子電器行業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見(國辦發〔2022〕31號)》。根據該通知,自9月23日起從CCC目錄中劃出去的9類產品在強制性認證層面不做管控,涉及進行中的強制性認證申請停止,認證機構也已不再發證,企業有需求可進行自愿認證。新增電池類產品由于要WTO過會,認證實施規則更新等因素,預計90天之后可以開展強制性認證活動。
2022年9月29日,美國加利福尼亞州州長批準AB 1817號法案,目的是往加州《健康與安全法》第104節第3部分中增加第13.5章,其主要內容是自2025年1月1日起禁止制造、分銷和銷售含有全氟烷基和多氟烷基物質 (PFAS) 的紡織品。
解析丨印度動力電芯IS 16893檢測標準及測試項目介紹
2022年9月22日,歐盟委員會在其官方公報(OJ)上發布2項指令(EU) 2022/1631和(EU) 2022 /1632,修訂了歐盟RoHS指令(2011/65/EU)附件IV的相關豁免項。
2022年8月29日,IECEE國際電工委員會通過官網正式發布了三項電池CTL決議。該三項決議由CB測試實驗室(CBTL)提出,經CTL ETF13專家組交流討論形成臨時決議(PDSH),后進入臨時決議轉化為正式決議流程并在CTL2022全會上表決通過。
2022年8月19日,越南工業和貿易部 (MOIT) 發布了新的 RoHS 法規通知草案,名為“關于限制在電氣和電子設備中使用某些有害物質的國家技術法規”。
IATA DGR 64版(2023年)及ICAO TI 2023~2024版本對各類危險品空運規則再次做出了調整,新規則將于2023年1月1日開始執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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